Chao's profile風的手記PhotosBlogListsMore ![]() | Help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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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ctober 23 淋雨淋雨 半夜走出学校,外面竟然悄无声息地下起雨来。雨一丝一丝的飘下来,并不觉得冷,不觉间又怀念起家乡的雨来。成都的春秋天总是多雨的季节,几乎每天清晨都有丝丝小雨。因为上学需要骑自行车,又觉得雨披笨拙又不舒服,就索性淋着雨,时间久了,倒喜欢淋起雨来。
成都的雨很好淋,在于它的秀气,杜甫笔下的“润物细无声”就是最好的写照。一丝一丝牛毛般地落在头上,手上,衣服上,润却不湿。出去淋一圈下来也不至于需要立刻换衣,也不用担心凉到生病,不过清凉的感觉倒是让整个人都精神起来。因为盆地的缘故,成都的空气总有些沉闷与浑浊,但一阵雨后,空气也因为融入雨水而清澈起来,在这样子的雨中呼吸,仿佛人也被从里到外给洗涤了一遍。 而悉尼的天气如小孩般,一下雨就如瓢泼,很难得有好淋的雨。不过暴雨淋起来,倒也有别般乐趣。年前大家举行爱国游行,半途中下起暴雨来,把每个人都淋得透彻,却激发起海燕般的豪情来。上中学时如果和男生一块上学,更是喜欢在暴雨中一阵狂飙。不弄得满身上下都是泥水,雨水,汗水不痛快。湿透回家洗一个热水澡,泡一壶热茶,则是人生另一大乐事。
不过自古喜欢雨的人不少,喜欢淋雨的却不是太多。就连《雨中曲》中的科兹莫也一直撑着伞。除去湿淋淋的皮肤,人们更喜欢看看薄纱弥漫的雨景,听听珠落玉盘的雨声,嗅嗅泥土青草的雨香。不过我见过最美丽的雨景是在游泳时,潜入水中,抬头看着雨点在水面激起一个一个小小的涟漪;听过的最动听的雨声是在荷塘树林边,听见大小不一的雨滴落在百千种叶子上;而最清新的雨香是在刚整理好的后花园中,青草泥土与花朵的芬芳没有一丝人工的气息。而这些,不身在雨中是感受不到的。即使是雨伞上那薄薄的一层塑料纸的隔绝,也会让其大打折扣。
雨渐渐恢复了脾气,大了起来,无奈只好快步回家去了。 October 08 《家》- 再观鸣凤之死一部《家》看完,里面一个一个的死亡着实让人心酸。整个高家的谢幕,是从鸣凤的死开始,瑞珏的死结束。虽然瑞珏是我最喜欢的人物,但印象最深刻的,却是鸣凤。 对于鸣凤的印象,不光是中学课本中的那段节选。对于那时的我,鸣凤只是一个研究中心主题思想以及描写方式的载体,只是一个饱受旧社会压迫无力把握命运的可怜儿。多年后,再次看到鸣凤之死,心里面不再仅仅是一丝怜惜与愤慨,却又觉得这可怜儿其实是整个戏中最幸运的人物之一。 《家》里面最完美的爱情,也许是二少爷与琴小姐,二少爷对家规的反抗,终于摆脱了冯老头子的乱鸳鸯谱,终归算是有情人终成眷属。最让人的心碎的爱情,是瑞珏与大少爷,虽然是素昧平生的两个人,最终却还是用真情感动了对方,在这个枷锁下找到了自己的生活。而最唯美的爱情,却应该是鸣凤与三少爷。在我看来,琴与梅二女的感情,是从青梅竹马,远方表亲的关系建立起来的。这其实也是旧式家族体制的一部分,他们的感情也许更多的是亲情,而不是爱情。然而鸣凤与三少的那种抛开一切世俗家规,只享乐于当下的近似莽撞的热情,也许才是爱情。 当然,鸣凤不是不想去思考将来,她不能。作为奴婢,她没有资格,因为冯继山,她没有时间。所以她不可能如琴小姐般等到三少爷。所以,她只有不去想,只有快乐一天是一天。《家》里面最深刻的一句话是:“生活是要去征服的。”鸣凤选择了死亡,与其说逃避了生活,其实,死亡,对于软弱无力的她来说,是唯一的征服生活的方式。她成不了琴小姐,不愿成为婉儿,却也不能继续做鸣凤,死亡,也许是要比活着更好,更幸福。 说鸣凤幸运,是因为她至少拥有过真正的爱情,拥有过美好的梦;是因为到最后噩梦降临前,她也保持了自己的纯真,征服了自己的生活。在那一个人人自危的年代,作为一个小小的奴婢,能够如此,应当是一种幸福吧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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